元、明时期与正役相区别的徭役制度。杂泛主要是征发人夫从事造作官舍、治理河渠、修建城池、递运官物等项力役。差役源于宋代的职役制度,有里正、主首、隅正、坊正、仓;官、库子以及弓手等项职役。元代前期,杂泛差役的承担者是汉人和南人中的民户,还有一部分色目人民户。因为享有免役特权的户较多,不少民户亦设法避役。因此元政府于大德七年()发布诏令:原来不当役的军户、站户、匠户、打捕鹰房户和投下户,也要一律当役。这种扩大应役范围的做法引起了较大的争议,实施时也变化无常。
杂泛差役的差充是根据资产、丁力进行的。至元二十八年()颁布的《至元新格》规定:根据民户贫富情况,按人丁多少,开具姓名,编定差科簿,作为编发力役的依据。差役的编发标准是“各验丁产,先尽富实,次及下户”,应役对象主要是地主和一部分富裕的自耕农。元朝一代,对力役的服役期限并无明确规定,各级官吏任意签发力役,毫无限制。沉重的力役主要由中下等人户承担。对于可以借机把持地方、鱼肉乡里的里正、主首等役,地主豪强千方百计营求;若无利可图的差役,则用投充或诡名析户的方法避役,使差役负担转嫁于中下等人户。至于库子、仓官等,因其既无利可图,又极易出现亏空,所以上至富家大户,下至自耕农,皆设法躲避。元朝中后期,赋役不均的情况不断发展,成为元朝社会矛盾加深的一个侧面。
明代亦以民户丁粮多寡、事产厚薄为基准,分别编签人丁从事不定期的各种力役。赋役黄册定民户为三等九级,凡遇徭役,发册验其轻重,按照所分上中下三等人户当差。此类杂泛差役,名目繁多,按服役对象,可分为京役、府役、县役及王府役,按服役性质,可分为官厅差遣之役(如皂隶、门子、斋夫、膳等),征解税粮之役(如解户、贴解户、巡拦、书手等),仓库之役(如库子、斗级、仓夫等),驿递之役(如馆夫、水手、铺司、铺兵、渡夫等),刑狱之役(如弓兵、狱卒、禁子、防夫、民壮等),土木之役(如民夫、柴夫、闸夫、坝夫、浅夫等)。随着统治机构的庞大,杂泛差役的征发日趋频繁,正统年间出现了均徭法。定期编审,在赋役黄册外另编均徭册,以税粮人丁多寡为基准均摊杂役。除部分杂役编入均徭者外,其他一切非经常性的使役科派,诸如砍薪、抬柴、修河、修仓、运料等,多属临时编签,名曰杂泛。一条鞭法实行后,杂役折银,按丁地编派,随秋粮带征。
门生
东汉称儒学宗师亲自授业者为弟子,转相传授者为门生。东汉中后期,渐与宗师形成私人依附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成为世族豪强地主的一种依附人口。
东汉崇尚儒学,通经方能入仕,因此郡国学和私人讲学盛行。入仕主要通过察举、征辟,又需官僚举荐,于是大批追求功名利禄之士纷纷投靠以儒学起家的官僚门下充当门生。明帝时太常桓荣有门生数百。桓荣的门生丁鸿官至少府,有门生数千。官至大司农、太常的楼望,晚年门下诸生著录者达九千余人。许多人并五师生之谊,也求列入通儒显贵的门生名籍,倚势谋利,规图仕进。流风所被,连并非传授儒业的外戚窦宪、宦官王甫等人也有不少门生。东汉中期以后,以儒学起家的官僚逐渐形成了一些累世公卿的门阀大族,著名的如四世三公的弘农杨氏,四世五公的汝南袁氏等。他们把持仕途,世单家富的人往往只有依附于他们才有做官的机会。门生投靠宗师举主者日多,对门阀大族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充当门生,要“袭婢妾之态,或奉货而行赂以自固结”。他们不仅要出财货,致赙赠,还要为主人奔走服役,甚至要为主人行不法之事。灵帝光和年间宦官王甫指使门生卖官得财物七千余万就是一例。门生要以君臣父子之礼事宗师举主,主子死了要服三年之丧,并继续奉侍其后人,形成一种世袭的臣属关系。
当时,一些门阀大族如弘农杨氏、汝南袁氏等,门生、故吏遍于天下,成为门阀大族强大的外围政治力量。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和军阀混战中,不少门阀大族利用门生、故吏等组织私人武装进行割据。袁绍起兵讨伐董卓,山东诸将起而响应的大都是袁氏的门生、故吏;袁绍割据河北,其本郡汝南袁氏的门生、宾客,布在诸县,拥兵拒守,不服从曹操的号令,充分说明了门生对主人的依附关系的牢固。
魏晋南北朝时期,作为依附人口的门生,大致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门生属于被剥削阶层,常用于军事活动或生产活动,如南齐刘怀珍曾启请以门生千人充宿卫,谢灵运以义故门生数百凿山浚湖,他们的身份地位相当于部曲、佃客。另一部分门生是比较富裕的庶族地主,他们为了提高社会政治地位,求取官职,往往通过送礼行贿,去投靠高门世族。刘宋徐湛之门生千余人,都是三吴富人子弟,资质端妍,衣服鲜丽,每出入行游,途巷盈满。不过,门生随人官署的人数通常都有一定限额。他们还可以通过主人的举荐而被任用为主书、令史一类杂流官,如东晋谢安任桓温的司马时,举荐门生数十人全部得到任用。但吏部选用公卿土大夫的门生,通常不多。门生在取得官职之后,可能继续得到升迁,执掌机要,因此不失为庶族地主进入封建政权的一个重要途径。